四川煤监局紧紧围绕提高监察实效,不断探索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先后制定了《四川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指南》、《四川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要素表》、《〈煤矿矿长保护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监察执法实施细则》等制度,探索实施“四规范”的监察方法,提高了监察实效。
一是规范监察工作方式。“三项监察”执法一律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每次监察事先要制定监察预案,严格保证监察工作日数和监察人数,按照“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确保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有效落实。
二是规范监察执法内容。出台《四川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要素表》,梳理出了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地面”七个方面200余条监察子要素,供监察人员在监察执法时参考。
三是规范监察执法程序,落实煤矿安全监察闭合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开展“三项监察”执法要严格按照“编制计划→确定被检查矿井(单位)→制定具体预案→实施现场检查→处理(处罚)→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的闭合工作程序进行,确保执法工作全过程无漏项、无失误。
四是规范监察执法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法。下发了《四川〈煤矿矿长保护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监察执法实施细则》,梳理了处罚条件、细化了处罚标准,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