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间表
□2012年底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合同签订
□2014年前,非公企业完成合同签订合同主要内容
□改善职工现场作业工作环境,达到《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标准
□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
□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本报讯(记者 郝勇)记者12月21日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将在煤矿、建材和危化三大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中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并为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列出时间表。在2012年底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完成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非公企业将在2014年前完成此项工作。
近年来,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我省即将实施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其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义务,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动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为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规定,企业要改善职工现场作业工作环境,达到《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标准,职能部门将对未达标企业进行查处;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企业要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职能部门将对未缴或欠缴企业进行处罚。
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进企业开展职业防治集体协商和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对合同的监督检查。
据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专项集体合同的管理与监督。各级卫生部门将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各级建设、安监煤监部门将把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安全监管的一项内容进行检查和考核,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