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温炉料泄漏燃烧,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省安全监管局于3月19日在攀枝花市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同时制定了下一步危化品安全监管的“八条”硬规定。
一 是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二 是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经济处罚一律按上限处理,恢复生产前,必须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生产现状进行专项评价,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 是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暂停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创建活动,已达标的要取消资格,一年后再重新申请。
四 是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和所在地市(州)安全监管局,由省局对其进行述职约谈。
五 是对发生较大事故单位的市(州),省局将在一年内对该市(州)开展不低于两次的明查暗访,发现重大问题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六 是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省安全监管局将对其许可证换证进行严格审查,并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金融、保险、社保等部门进行通报。
七 是对全省21个市(州)危险化学品安全指标继续实施“零死亡”考核。
八 是对辖区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无论是否发生人员伤亡,均应向省局报送事故情况。